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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32/2026-0361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永州市2026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永州供电公司、有关开发企业:
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25)及湖南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50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开放容量测算结果
截至2025年12月底,平博体育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90.39万千瓦。根据计算原则,永州市2026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7.35万千瓦。其中各县市区可开放容量详见附件1。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在开展项目备案时需提醒企业提前了解项目拟接入的台区、线路、变电站是否有设备可开放容量,对接入受限的项目应及时退窗并做好解释工作。
2.各发电企业应严格落实本通知和湘发改能源〔2023〕858号文件要求,户用自然人光伏在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其他分布式光伏在取得备案手续和电网企业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严禁以自然人名义开发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各电网企业办理接网时需认真甄别项目类型,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同步做好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对违规企业项目开发和并网进行限制。
3.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开工建设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附件:2026年永州市第一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2026年永州市第一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
|
县市区 |
承载力等级 |
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 (万千瓦) |
|
冷水滩区 |
绿 |
2.54 |
|
零陵区 |
黄 |
0.76 |
|
祁阳市 |
红 |
0 |
|
东安县 |
红 |
0 |
|
双牌县 |
黄 |
0.32 |
|
道县 |
红 |
0 |
|
江华县 |
黄 |
0.02 |
|
江永县 |
黄 |
0.17 |
|
宁远县 |
绿 |
2.74 |
|
新田县 |
黄 |
0.8 |
|
蓝山县 |
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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