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2018-0236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二批及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委拟推荐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文昌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等28个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的原则为:一是申报项目必须为保障房小区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为保障房小区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二是对政府集中购置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可予申报,分散货币化安置的不得列入申报范围。小区内配套由财政补助资金统筹解决。三是不得安排用于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保障房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或对上年度已安排中央投资尚未完工的或进展情况严重滞后的项目。四是申报中央投资的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其配套的保障房必须纳入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应当已经完成或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所报项目应完成工可批复或核准、备案手续。五是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根据申报原则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文件以及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我委2018年6月5日下午召开的委主任办公会,纪检组、机关党委、法规科、社发、财贸、环资、工业基础产业科和农经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查,并征求了与会科室负责人的意见,提出了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8年6 月5日-2018年6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联系人:张璐(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电话:0746-8368020
唐海亮 (市发改委投资科) 电话:0746-8368446
电子邮箱:tzk836844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