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2019-028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综合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商〔2019〕481 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综合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沙市、常德市、株洲市、郴州市、娄底市、永州市、衡阳市、益阳市、岳阳市发改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确保地方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与省电网同步降低,结合各趸售单位售电结构,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下调各趸售单位综合趸售电价每千千瓦时15.6元。
附件:湘发改价商〔2019〕481号 关于调整综合趸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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